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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康中心 健康中心 黃百玲 - 公告 | 2026-02-25 | 點閱數: 58

一、依據
依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5 年 2 月 13 日南市教午字第 1150270062 號函辦理。

二、目的
為協助不利處境、未隨身攜帶生理用品而有經期生理需求之學生,以及進入本校附屬場館之民眾因應緊急需求,落實友善提供多元生理用品之原則。

三、取用地點
(一)辦公室
(二)健康中心

四、取用方式
採免實名登記制度,依實際需求自由取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