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.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2年1月6日南市教安(二)字第1120073792號函及112年1月7日南市教安(二)字第1120083194號函辦理。
二.為培養學齡前及學齡期兒童正確用眼習慣及增加戶外活動時間,並宣導12 歲以前學童掌握遠視儲備量的重要性,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於111年度製作「兒童近視防治資源寶典」,以淺顯易懂方式提供相關衛教資訊。
兒童近視防治資源寶典:https://www.hpa.gov.tw/4693/ebc。
眼球超人小教室-近視防治懶人包:https://youtu.be/UPrN9WDnK0s。
EYE的保衛戰-視力保健衛教影片:https://youtu.be/WKCzKC6gSBY。
三.而「近視是疾病」,學生近視應就醫治療以抑制度數增加速度,配戴眼鏡僅
是矯正視力而非治療(不能控制度數)。學生於校內進行視力篩檢結果,裸眼視力任一眼低於0.8(含0.8)經配戴眼鏡後視力檢查正常之學生,仍需定期就醫,配合醫囑治療。